首页>新闻资讯

这样回收违法!辰溪公安再次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

日期:2023-08-30 11:11:47 点击:29198次 来源:本站

摘要: “我晓得无证不能收购废旧电瓶,但抱着侥幸心理,认为执法部门不会查到这偏僻的村庄来。今后,我保证不再收购危险废物,做一名守法的经营者。”从事废旧收购的余某被查后如是说道。7月12日,辰溪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:辰溪县安坪镇猫儿溪村王沙田废旧收购点有人在无证回收废旧电池。接警后,森林公安民警与县环保部


“我晓得无证不能收购废旧电瓶,但抱着侥幸心理,认为执法部门不会查到这偏僻的村庄来。今后,我保证不再收购危险废物,做一名守法的经营者。”从事废旧收购的余某被查后如是说道。

7月12日,辰溪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:辰溪县安坪镇猫儿溪村王沙田废旧收购点有人在无证回收废旧电池。接警后,森林公安民警与县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,在该废旧收购点查场查获铅酸蓄电池52个,计319.2公斤。经查,余某在未办理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近一年时间内多次在乡村收购废旧电瓶,随意摆放在店内。经认定,废旧电瓶(铅酸蓄电池)属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21 年版)中列入的危险废物。

7月13日,余某未经批准擅自收集、储存危险废物的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,被辰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,涉案物品铅酸蓄电池被县环保部门依法查封。

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森林公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,以实际行动护航辰溪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警方提醒:国家把报废的铅酸蓄电池列为危险废物,是因为铅酸蓄电池中包含铅、铬等重金属,电解液还存在有害物质,若处理不当,会造成环境污染。


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

责任编辑:林峰

(原标题:这样回收违法!辰溪公安再次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)


分享按钮